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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題外話:#古蹟小知識】
至今已介紹數個不同的歷史建築,當中或提及到一級、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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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題外話:#古蹟小知識】
至今已介紹數個不同的歷史建築,當中或提及到一級、二級、三級文物建築,還有法定古蹟,到底它們有甚麼分別?

#你又識唔識 #法定古蹟 #一級歷史建築 #二級歷史建築 #三級歷史建築 #學野啦喂

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,於1996年至2000年間,他們共進行了一次全港歷史建築物普查,當時紀錄了大約8800幢建築物,然後從中挑選了一千多幢文物價值較高的建築物,逐步確定每幢建築物的評級。古物諮詢委員會 (古諮會) 已於2009年3月公佈全港1,444幢歷史建築物的評估工作。

而不同的文物評級定義為︰

一級歷史建築: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。
二級歷史建築: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的建築物。
三級歷史建築:具若干價值, 並宜於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的建築物; 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以考慮其他方法。

由此可見,歷史建築的評級是根據其價值而決定的,即一級歷史建築的價值比二級及三級的較高。**可是,評級機制並沒有法用效力。已評級建築物不受法例管制,假如建築需拆卸或干擾都不受法例禁止。**

而法定古蹟,是受到法例保護的。

根據香港法例第53章《古物及古蹟條例》,法定古蹟為受保護的歷史建築,包括考古或古生物地點與構築物,古物事務監督會先經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,並經行政長官批准後,藉憲報公告宣布個別地方、建築物、地點或構築物為法定古蹟。隨後,古物事務監督可阻止對古蹟作任何改動,或酌情規定改動時必須遵守的條件,以便保護有關古蹟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amo.gov.hk/b5/index.ph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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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尋蹤覓蹟」所追尋嘅係古蹟嘅蹤跡同埋背後嘅故事,我哋會以生動有趣嘅方式將古蹟呈現到大家眼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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